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苒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BW42308231-XJRSD号《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对借款人辛集市瑞斯达裘皮有限公司及担保人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迟延履行金、抵押权等)依法转让给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相关潜在的承债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还款义务。
特此联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附:公告清单
主债务人名称担保人名称抵(质)押物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含罚息、复息)账面本息合计代垫费用(款项)余额
辛集市瑞斯达裘皮有限公司辛集市瑞斯达裘皮有限公司、1、瑞斯达名下:制革工业区42号土地,使用面积3107.94平方米;地上建筑(7幢)面积2290.2平方米。2,970,030.691,572,319.044,542,349.73 0.00
耿志杰、邓秀果、宋建军、宋磊、2、邓秀果名下位于市府大街市府花园别墅4-12号房产,建筑面积288.92平方米。
耿华、张荣者3、耿志杰名下位于方碑大街宝石花园3-2-102号房产,建筑面积133.1平方米。
注:1、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10月13日的贷款本金、利息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或前手债权人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