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秦皇岛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秦皇岛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秦皇岛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秦皇岛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7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秦皇岛龙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基准日:2022年7月15日
序号 借款人名称担保情况 贷款本金(元)利息逾期利息、罚息余额(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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