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矿山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是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要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停止新建产能低于90万吨/年的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水文地质类型极复杂的煤矿。要推进矿山转型升级,分类处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推进尾矿库闭库销号,实施非煤矿山整合重组,加快矿山升级改造。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健全矿山安全管理体系,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严格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规范非煤矿山外包工程管理,加强停工停产矿山安全管控,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能力。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意见》还就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