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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区域保定

释放市场活力护航企业发展

——保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保定市满城区人民法院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现场讲解庭审流程、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相关事项。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

近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新闻发布会。

安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实地走访弘汉药业,查看公司设备、库存、运营情况。

安国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

□记者 王日成 通讯员 原潞潞

重拳治、护商誉、促创新、保就业、塑品牌、净网络……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企业发展难题,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形成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发展的八项司法举措,凝练为二十四条“三字诀”,推动司法举措更加优化、服务质量更加升级,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保障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发挥审判职能

维护公平竞争基础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晓静介绍,该院聚焦打击刑事犯罪、民事和商事审判工作以及创新执行工作等方面,推出系列举措,维护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在打击刑事犯罪方面,保定中院对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催收非法债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即“重拳治”;对于涉及侵犯企业商誉、企业家名誉的刑事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保护企业商誉信誉,即“护商誉”;严厉打击盗版、侵犯专利、假冒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即“促创新”。

在民事、商事审判工作方面,该院聚焦“保就业、塑品牌、净网络、有效破”四项具体工作,依法保障从业人员劳动权益,走访曲阳雕刻、高阳毛巾等保定地域特色品牌,并对诋毁企业家名誉、侵害民营企业商誉的恶意攻击、网络暴力等行为依法追责。

在创新执行工作方面,该院重点发力“慎查封、保全通、临时管、快执行”四项具体工作。其中,“临时管”即对于执行程序中资金链暂时断裂又有盘活希望的小微企业引入临时管理人,对企业的财务、账户等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管控,解封公司基本账户,核查企业应收债权,由法院以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的形式催收,为公司盘活争取时间和空间。

在办理某药业公司系列欠款纠纷执行案中,安国市人民法院引入“临时管”机制,由法院委托会计公司接管公司财务,对公司重大项目进行监管,对公司账目进行定期公示,同时对公司资产采取“活封”的措施,由股东选出一人负责经营管理,通过“法院+债权人+第三方+公司”的执行模式帮扶企业盘活。

保定中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刘娟介绍,通过“临时管”机制,该药业公司陆续清偿债务达600余万元,运营日渐恢复正常,濒临“死亡”的企业重获新生。今年5月,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能动司法(执行)十大典型案例”。

提升服务水平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在发挥审判职能,维护公平竞争法治环境的同时,保定中院还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提档升级、精准服务企业、深化互动合作,提高服务企业的意识水平,不断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保定中院通过“强监管、集中辖、巡回审”等方式,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具有专人专办、提级监管、多元介入、活查活封等七项功能的涉企纠纷绿色窗口,为涉企纠纷当事人提供包括诉前化解、登记立案、申请阅卷、保全申请等多项诉讼服务,实现“一窗通办”;并对同一法院受理的涉企类案、串案,原则上分配由同一审判庭、同一合议庭或者同一法官审理,防止同案不同判问题发生。

同时,保定中院通过开展“封信息、修信用”等方式,助力涉诉企业重塑形象。在望都县发生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中,作为被执行人,某商贸公司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考虑到之前的执行信用惩戒措施可能对该公司在今后的行政审批、政府扶持、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认定、融资贷款等方面造成影响,望都法院为企业制作了《信用修复证明》,帮助企业填补了信用“缺口”。

据了解,《信用修复证明》是由法院向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可明确显示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表示法院已解除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失信惩戒措施,并屏蔽被执行人相关信息,使被执行人信用在涉及案件中得以修复。

刘娟介绍,制发《信用修复证明》是保定中院探索信用修复机制、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对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的一项正向激励,不但有助于化解执行难题,还有利于推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延伸司法职能

释放市场创新活力

同时,保定中院为优化金融法治环境,探索构建金融法庭,集中管辖保定市区范围内金融类相关案件,发挥保定金融法庭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数字经济发展;通过对白沟法庭进行升级改造,拓展白沟法庭区域职能,谋划好司法服务场景,为当地特色产业保驾护航,保障区域经济创新转型。

保定中院立案一庭庭长戎瑞良介绍,为了最大程度避免因诉讼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定中院创新性地提出了“一企一策”的服务口号,为辖区企业提供定制化的法律服务,将诉讼服务送到企业身边,构建“企业—企业家—法院”之间的良性沟通渠道。

今年年初,在办理某房地产企业债务清偿案件时,当事人申请并保全了房地产企业的基本账户,企业在建项目的推进受到影响。为此,该房地产企业申请以房屋、土地等作为等额不动产进行置换,将基本账户予以解封。保定中院经过综合研判认为,采取置换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便要求辖区内法院在处理此类保全案件时,要主动沟通申请人,采取活封和不查封主要生产经营账户的形式,妥善处理该类诉讼,最大限度维持涉诉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今年以来,保定全市法院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66719件,为全市550家重点企业量身定制了“一企一策”服务包;依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013件,化解知产纠纷874件;通过执行和解、“活封”“活扣”等执行方式,对172家企业暂缓强制措施,为企业释放资金1.97亿余元,帮助89家企业纾难解困、恢复发展;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306件涉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案件,扣划案款1.02亿元,充分保障了经营主体的正常经营活动。

2023-08-29 ——保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33537.html 1 释放市场活力护航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