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崔上)记者近日在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2022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按照原工资100%享受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不参加调整。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包括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部分,将于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同时,发布会上还对沧州市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规范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现全覆盖、稳步提升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以及积极落实社保惠企政策等情况进行发布。
下一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沧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奋发进取,落实落细各项政策举措,扎实推动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为加快建设沿海经济强市贡献沧州人社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