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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版:社会民生

省发展改革委规范农业生产电价政策

减轻农业用户用电负担

本报讯(记者康宁 通讯员谷伟光)为减轻农业生产用户用电负担,河北省发展改革委以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核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用电政策,取消了我省农村综合变压器下农业生产到户电价,农业生产用户统一执行农业生产目录电价。

据了解,此项政策从2023年6月1日开始执行,河北电网农村综合变压器下的非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615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5215元/千瓦时;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4655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3095元/千瓦时。冀北电网农村综合变压器下的非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6064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5004元/千瓦时;脱贫县农业生产到户电价0.4584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的统一执行0.3154元/千瓦时。政策实施后每年可减轻全省农业生产用户用电负担7.68亿元。

2023-07-07 省发展改革委规范农业生产电价政策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30545.html 1 减轻农业用户用电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