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俐验)日前,家住巨鹿县巨鹿镇东杨庄村的杨建国老人,在该村卫生室购买了治疗高血压的药品复方利血平氨苯蝶啶片,总费用70元,而他只支付了个人负担部分7元。“剩下的63元都给报销了”。杨建民告诉记者。
据悉,自6月1日起,邢台市参保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购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80%,年度封顶线由330元提高至400元;在村卫生室购药报销比例由60%提高至90%,年度封顶线保持70元不变。目前,邢台市是全省唯一不设起付线的地市。
同时,邢台市医保部门还为村卫生室配置了医保电子凭证扫码堆、脸谱扫描设备、身份证读卡器和社保卡读卡器,群众看病购药时,可使用社保卡、身份证、医保电子凭证、刷脸等多渠道多路径“一键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