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府西支行
机构住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重庆路天成玉玺台三期S5#楼101铺
机构编码:B1018S313090013
流水号:00822558
发证日期:2023年04月18日
设立日期:1998年11月06日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沧州监管分局
联系电话:0317-2081719
换证原因:迁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的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的以下债权,已依法转让给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已依法转让给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与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3年5月30日
债务人名称借款合同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担保人 担保合同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担保物债权余额 本金余额 利息余额
石家庄润展贸易小企业借款合同(2016年版) 0040200009-2016年 倪俊艳、 保证合同、 04020202-2016倪俊艳名下石家庄裕华区12485013.29 8274529.03 4210484.26
有限公司 (桥东)字00034号彭继飞、 保证合同、 (润展)保字001号、槐安东路121号石家庄裕
彭家钰; 最高额抵押合同 04020202-2016华万达广场5A写字楼
(润展)保字002号、 802号(面积507.22㎡)。
0040200009-2016年
桥东(抵)字0009号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3年3月2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相应担保人或其相应担保人或其继承人应支付给河北佰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机构名称: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献县支行
机构住所:河北省沧州市献县凤凰名邸1号楼商铺1
机构编码:B1018S313090034
流水号:00822564
发证日期:2023年05月23日
设立日期:2012年05月07日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沧州监管分局
联系电话:0317-8121800
换证原因:迁址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增加河北力尔铝业有限公司
(曾用名: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不良债权资产处置的补充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拟处置安平县天鹏网业有限公司等52户不良债权资产,并于2023年3月6日在《河北经济日报》第08版发布了《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关于安平县天鹏网业有限公司等52户不良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以下简称“原处置公告”)。现根据我司资产处置需要,新增河北力尔铝业有限公司(曾用名: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并同安平县天鹏网业有限公司等52户不良债权资产一并处置,特发布此补充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设立公告
机构名称:河北柏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支行
住 所:河北省邢台市柏乡县迎宾路111号
机构编码:B1769S313050011
流水号:00814561
发证日期:2023年05月22日
批准日期:2023年05月12日
发证机关:邢台银保监分局
序号 债权名称 所在地 币种 本金 利息 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备注
1 河北力尔铝业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 人民币 37,864,773.66 13,887,234.91 债务人以名下的11条挤压生产线、1条电泳生产线、1条氧化生产线及 维持经营 利息截至
(曾用名:力尔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套时效系统设备抵押担保;杨拥民(配偶张艳梅)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22年12月20日
公 告
我公司编号为:121680094546、121680094547的银保保险单已空白作废,现予以公告。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衡水中心支公司
2023年5月26日
本次拟处置项目的交易对象及交易对象的限制条件同原处置公告相同,详见原处置公告。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司联系商洽,受让意向者如需了解资产具体情况,可与我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任何对本次整体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原处置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我司联系方式及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行为的举报方式见原处置公告。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次整体处置项目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原处置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3年5月30日
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声明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因不慎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遗失,许可证编号:JY31301040031332,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