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胡杨)5月初,承德市医保个人账户共济政策正式落地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供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家庭成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共济使用。
据悉,个人账户共济是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个人账户共济对象授权范围:授权人为承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被授权人为授权人的直系亲属,且为河北省参保职工或城乡居民参保人员。授权人和被授权人的参保状态均为正常参保。被授权人使用本人医保电子凭证、社会保障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定点药店购药时,如个人账户余额为零(本市参保居民无个人账户,默认为零),可以使用授权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