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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版:区域张家口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同时,下列借款均已到期或逾期,现一并予以催收,请下列借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及时向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序号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未偿账面本金余额

(人民币 元)

1 河北三志食品13005371100216080002号河北三志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3005371100416080002号《小企业最高额抵押合同》;7,999,934.7

股份有限公司《小企业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许勤书、李卫花、孙彦波、张白莎 13005371100616080002号《小企业最高额保证合同》。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3年5月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9日

2023-05-2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28434.html 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邢台珩珍商贸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