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畅 马静)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5月4日起,石家庄市为城市特困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享受生活补助的在册“两参”退役人员发放2022年至2023年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
本次采暖补贴发放时间为2023年5月4日至7月28日。其中,5月4日至6月21日为集中发放时间(不含节假日及公休日),在各供热企业营业网点集中发放。6月22日至7月28日,查漏补缺,具体发放时间在各供热企业营业网点公示。
补贴发放范围为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高新区参加集中供热的城市低保户(特困人员)、特困职工家庭、享受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放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因战致残民兵民工),以及享受生活补助的在册“两参”退役人员(参加1954年以来对敌14次战役及参加核试验在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困难的退役人员)。
补贴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必须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高新区,且所领取补贴的房产属于集中供热并位于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及高新区。
原则上此次只发放2022年至2023年采暖期集中供热采暖补贴,逾期未领取家庭不再补发。为做好服务工作,市供热事务中心开通咨询服务电话0311—66159636,受理政策咨询、监督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