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永庆建材木业有限公司:
滨河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与贵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订立了上智家园南区项目《防火门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合同签订后,贵公司自2022年6月进场施工开始,至今工程仍未完工。我公司多次联系贵公司,要求贵公司进场施工,并向贵公司发出律师函,但贵公司始终对此置若罔闻。贵公司的行为现在已经构成了严重违约,按合同总价款10%的计算违约金为222300元。同时贵公司严重违约行为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还侵犯了建安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且给建安公司造成了较大经济损失,合计约800万元。
现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5条之规定以及《防火门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第11条之约定,特通知如下:
解除双方签订的《防火门工程专业分包施工合同》。
特此通知。
滨河建筑安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