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与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安排,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上述事实。
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清单中所列但不限于债务人、担保人及其相关当事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产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抵押人抵押合同编号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
1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廊银(燕郊公)借字(2016)第259号李邢军廊银(燕郊公)抵字(2016)第259号李邢军、窦颖廊银(燕郊公)保字(2016)第259号
2三河市天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廊银(燕郊公)借字(2016)第258号李邢军廊银(燕郊公)抵字(2016)第258号李邢军、窦颖廊银(燕郊公)保字(2016)第258号
特此公告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燕郊支行
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