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岸控股2号香港有限公司与中仓贸易唐山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新岸控股2号香港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仓贸易唐山有限公司。新岸控股2号香港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中仓贸易唐山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仓贸易唐山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新岸控股2号香港有限公司
中仓贸易唐山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2日
公告清单
序号 借款人(债务人)名称贷款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日期)物权担保人及/或保证人名称 物权担保合同/保证合同编号(或合同签订时间)原贷款行本金余额利息余额
1 河北鑫长达钢铁有限公司2013唐银贷字第AA053号1、河北鑫长达钢铁有限公司; 1、2013唐银最抵字第A01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中信银行唐山分行19,999,982.36及相应利息
2、唐山市冠益翔型煤有限公司; (2013)唐银抵字第A002号《抵押合同》;
3、吴长明、王玉霞 2、2013唐银最保字第A08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
3、2013唐银最保字第A080号《最高额保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