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拥有对保定市秀兰文化园有限公司等2笔债权资产,拟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债务人(共同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主要位于保定地区,具体债权情况见下表:
序号 债务人名称 债权本金(元) 债权基准日担保人名称担保物
1 保定市秀兰饭店 171,633,000.00 2020年10月31日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保定市秀兰饭店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保定市秀兰文化园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乐凯南大街388
郝海玲、康玉柱号36201.43平方米房产及
1189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提供抵押(一顺位)
2 保定市秀兰文化 206,740,000.00 2022年12月31日 保定市秀兰饭店有限公司、保定市秀兰饭店有限公司
园有限公司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名下位于乐凯南大街388
保定市玖融商贸有限公司、号36201.43平方米商业房
凤凰县秀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产提供抵押(二顺位)
康玉柱、郝海玲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基准日的债权本金,如无特别注明,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的利息/重组收益/重组宽限补偿金、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4、本公告清单列示的金额由于计算方法等原因与实际金额可能存在较大误差,具体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计算为准。
处置方式:拟对上述债权以整体组包或者单户等多种形式,采取交易平台挂牌转让、公开竞价、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处置。
交易条件为:要求买受人信誉良好,需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转让价款且资金来源合法,并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不得折价受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下列人员不得受让该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受让债权的主体。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请投资者登录华融网站查询或与有关联系人接洽查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李先生,电话:8929174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薛女士,电话:0311-89291718。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