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金堂 郑发)12月12日,保定市发展改革和委员会发布《关于明确居民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2023年1月1日起,该市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峰谷时段划分为峰段8∶00时—22∶00时;谷段22∶00时—次日8∶00时。执行阶梯电价的居民用户用电电压等级为不满1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下同)0.55元、谷段电价0.30元;用电电压等级为1千伏-10千伏的,第一档峰段电价为每千瓦时0.50元、谷段电价0.27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