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贾伟凡 郭彩霞)近日,抚宁区在辖区主要路口设置检查点,依据《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骑乘电动自行车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处以警告,并向驾驶人讲解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整个行动中,共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1285起,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