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任海龙(身份证:130433197109143110)与海口市鼎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代码:91460000MA5TMAJBOQ)于2022 年12月5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任海龙将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2015)丛民初字第00366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及申请执行权转让给海口市鼎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由其享有该项全部权利。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方安胜。自公告之日起,请债务人立即向海口市鼎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全部义务。此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债务人和海口市鼎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自行承担。任海龙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公告。
公告人:任海龙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