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立即向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同时,下列借款均已到期或逾期,现一并予以催收,请下列借款所涉及的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及时向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和承担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序 借款人名称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贷款行 未偿账面
号 本金余额(人民币 元)
1河北华德钢板1、编号为:贷字011、抵押人:河1、编号为:抵额
有限公司51201号《流动资金北华德钢板有字0140604号《
借款合同》;2、编号限公司;2、保最高额抵押合交通银行
为:贷字0151202号证人:葛勇智、同》;2、编号为:股份有限80,000,000.00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李凤智、河北承额保字01511公司衡水
3、编号为:承字0151华昊板业有限04号《最高额保分行
104号《开立银行承公司。证合同》;3、编号
兑汇票合同》。为:承保字01511
04-2号《保证合
同》。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2年11月1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禹创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