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与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债权转让安排,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产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借款人名称主要担保方式
1三河市林艺猛固防盗门有限公司吴志林、许德 翠、贾雨生名下房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吴志林 、许德翠、王艺、贾雨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三河市林艺猛固防盗门有限公司吴志林、许德 翠、贾雨生名下房屋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吴志林 、许德翠、王艺、贾雨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特此公告
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河支行
富岸晟鑫(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