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杨虎 朱红娜)近日,《保定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紧紧围绕诉求受理与办理、数据应用与治理两大主线,明确接诉即办的制度内涵与目标定位,厘清各方职责,构建科学合理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