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时政经济

张梅: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记者 代晴

代表档案

张梅,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7年间,她以精湛的业务能力维护公平正义,以时时为民的情怀温暖当事人,为法治文化建设作出有益实践。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

“我总和年轻法官说,你希望自己的亲人被怎么对待,你就怎么去对待当事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张梅说。法官给人的印象往往是严肃、冷峻的,但记者眼前的张梅干练、和蔼,说话时脸上总带着微笑。

从乡镇法庭到青县法院,再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入职27年来,张梅始终坚守履职尽责、无私奉献的初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梅自参加工作以来,总是主动为当事人着想,对待他们就像亲人一样。同村一位长辈来到法院,要告四个儿子不赡养他和老伴。张梅知道老人的孩子不是不孝顺,而是日子过得艰难。“伯伯,这事咱不打官司了。打官司得花钱,还被人笑话,我来给你们调解。”张梅安抚老人。

当天晚上,她把老两口和四个儿子叫来,又请到自己的父亲和村里的一位村干部,在自家院子里进行了调解。经过努力,这事最终圆满解决。

“法官不仅是案件的裁判者,更是矛盾的化解者和法律的宣传者。为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带来一些温暖,这就是我的价值所在。”张梅说。

这些年,同事们发现了一个现象,不管张梅到哪个岗位,她都能把工作做得很出色。

在青县法院调解中心当主任,张梅自创“望、闻、问、说”调解四步法,调解中心获评先进单位;在青县法院工作期间,张梅在法院同时期所有审判员中办案数量及调撤率、结案率均排名第一;遴选到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后,张梅先后获得“双百法官”“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她的很多办案经验和工作方法都在全市法院系统推广。

今年3月,新冠肺炎疫情拖住了各类案件的审理,接任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不久的张梅主动请缨,召集庭里人员,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电子诉讼全流程操作指导”。封闭的16天里,在法院党组领导下,以张梅为代表的法院人做到司法服务不“停摆”,市县两级法院共计网上立案2450件。

“当选党的二十大代表,是党和人民给予我的信任和肯定,我很激动,同时也感到责任重大。”张梅说,她将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同时也将继续践行初心使命,利用工作平台多为百姓办实事,做人民满意的法官。

2022-10-0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14386.html 1 张梅:做人民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