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晋州市锐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晋州市锐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请借款人和相应担保人或借款人、担保人的承继人向晋州市锐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履行还款、担保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破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序号 借款人名称原贷款行 借款合同号 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号
1 晋州市金森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XQYJYZX-2015-SDT-754 榕港(晋州)工艺品有限公司、XQYJYZX-2015-754、
艺品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晋州支行 张增贵、王英钗、高锁印、张彦彩XQYJYZX-2015-754-01、
XQYJYZX-2015-754-02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