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对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根据通知,企业可通过“免申即享”、自主申报两种途径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免申即享”,即企业无需提供任何材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将当地新参保人员信息与国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比对,确认参保人为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及时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自主申报,即企业可向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对企业招用的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失业保险情况,经办机构通过失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进行核实。对毕业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通过国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身份核验接口”进行核验,或协调同级教育部门予以认定。企业收到补助资金后,可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使用这部分资金。
据悉,自今年6月开展一次性扩岗补助发放工作以来,截至9月8日,全省累计为2701家单位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1314.9万元,惠及高校毕业生87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