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公告

注:本公告债权的本金、利息、复利和罚息金额,债务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重组收益、违约金、相关费用等按照相关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及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抵质押物、保证人等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以相关合同协议及有效法律文书为准。且最终转让债务企业及处置方式、交易条件等以我公司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的最终方案为准。

交易条件为:买受人信誉良好,一次性整包、分包或单户处置,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为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买受人可承担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

对交易对象的要求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且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的管理层或其直系亲属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交易对象需按照人民银行关于反洗钱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资料。

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二十个工作日止。

公告期内受理对上述资产处置有关异议和征询。

受理公告事项联系人:请投资者登陆华融网站查询(www.chamc.com.cn)或与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意向购买人如需了解资产详细情况请与王先生联系,电话:0311-89291769。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李先生,0311-89291755。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368号。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9月5日

2022-09-05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12588.html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