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17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冀编办字[2021]91号文件要求,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研究中心整合为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研究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30000404905914X)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同意,河北省地质矿产研究中心承接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研究中心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河北省矿产资源储量研究中心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