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应急管理导刊

衡水持续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

本报讯(许志远)新《安全生产法》修订发布以来,衡水市广泛开展学习宣贯活动,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和良好的实施环境,推动了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为持续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有力推进依法治安,衡水市从“普法、培训、执法、整治、宣传”五个方面下功夫,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

深入普法,有效驱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树牢法治观念。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新安法普法作为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围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精准普法,把日常监管与普法教育有机结合,树立主要负责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的法治观念。通过公布相关条文司法解释、举办培训班、研讨会和讲座等方式开展集中普法,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使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自身安全生产七项职责做到心中有数。

优化培训,积极拉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职能力提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行动“回头看”,严格落实“五查五看”。一查培训人员资格,看培训对象是否符合要求。确保相关人员应训尽训。二查企业培训,看培训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对安全生产培训不落实、流于形式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三查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看是否达标。核查培训机构的基本条件,对不合格机构提出整改时限,对于到期仍整改不达标的劝离培训市场。四查培训过程管理,看是否严格执行有关培训规定。对于有意违反培训规定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五查考试组织,看是否严格落实考试制度。对于违反考试规定的,视情节对考试点停考整改。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过安全培训,但对自身职责仍不能掌握的,依法倒查相关单位责任。

精准执法,严格驱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遵纪守法。将“主要负责人履职尽责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执法必查内容。精准执法惩戒,实施“一案双罚”,加大对主要负责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督促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密切行刑衔接,按照行刑衔接工作要求,移送七类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推动加大事故前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联合惩戒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提高执法工作的严肃性和震慑力。

强化整治,共同推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规范管理。责任不落实是最大的安全隐患,须大力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尤其是督促主要负责人牢记自身七项职责,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承诺、诚信公告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红、黑名单”管理,严格督查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守法履职情况。

加强宣传,警示促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合法经营。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活动,发挥安全生产宣传促进作用,强化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结合“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湖城行”活动主题,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在主流媒体集中曝光一批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尤其加大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被实行“一案双罚”、安全生产行刑衔接等相关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真正形成震慑。落实有奖举报制度,发挥安全生产“吹哨人”监督作用,鼓励广大群众特别是生产经营单位员工举报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堵塞安全漏洞,把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衡水市还制定了《衡水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职标准(试行)》,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切实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2022-08-19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11776.html 1 衡水持续有效推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