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区域承德

承德运用“四种形态”严管干部

本报讯(记者韩朝)“感谢组织的及时提醒和关爱,让我充分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这对我既是一种警示,更是一种鞭策,今后一定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近日,兴隆县纪委监委对该县大水泉镇某村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

承德市纪委监委加强日常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即第一种,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通过此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患于未然。

该市纪委监委把监督融入日常、做在经常,抓住红脸出汗这个关键,用好“第一种形态”;通过用足“第二、第三种形态”,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用好“第四种形态”,确保底线常在、“后墙坚固”。

该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情理纪法贯通融合,体现严管厚爱,教育挽救。上半年累计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444人次,“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67.7%、28.7%、2.1%、1.5%,促进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我们要在日常监督上下功夫,以常态化严管干部的方式,前移关口,守住底线,让监督更聚焦、更精准、更有力。”该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2022-07-26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10276.html 1 承德运用“四种形态”严管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