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浩)记者从沧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省级试点建设,加大市、县行政许可事项精准化管理,持续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工作落地落实。
2021年2月,沧州市市本级和青县被省审改办确定为行政许可标准化改革试点。沧州市审改办印发了《关于开展深化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的通知》,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编制标准和程序,提出了工作要求;组织市有关部门和青县完成了沧州市负责的47项行政许可事项的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核心要素的梳理工作,并根据省对沧州市编制的核心要素的反馈意见组织市有关部门和青县进行修改完善;将省印发的五个批次的标准化要素转发至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通过多种措施督促做好事项认领和实施清单标准化要素维护工作,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数据同源、同事同标”,推进省、市、县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
为更加客观地评价市县政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实现除本区域不涉及事项外行政许可事项100%认领的目标,沧州市审改办对全市不涉及许可事项实施精准管理。组织市有关部门明确了市本级不涉及的98个行政许可办理项报省备案;对各县(市、区)梳理的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和严格审核,先后征求了各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两轮意见,形成了《沧州市各县(市、区)不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实现了沧州市行政许可事项的精准化管理。
沧州市审改办组织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对照省印发的各批次《关于对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要素实施统一管理的通知》,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依法依规给出意见建议,定期将各级各部门反馈的标准化要素调整建议审核把关后报送省,目前已经向省报送了五个批次的行政许可要素调整建议。
4月28日,沧州市审改办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对行政许可事项认领、实施清单维护情况、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清单和标准化要素清单公开公示等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工作落地。
下一步,沧州市将继续按照省工作部署,持续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为沧州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