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辖内各支行)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余额、代垫费用,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311-68001134。
联系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西三庄街86号互联网大厦C座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单位:人民币元
河北耀华无缝钢管有限公司、张云、董秀云;河北耀胜石油专用管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孟村县谷林村西希望大道西侧46666.7平方米土地、29226.48平方米房产、35台机械设备。
2015年抵字第05200001号2014年抵字第08180001号2015年保字第05200003号2015年保字第05200002号2015年保字第05200001号2015年保字第02160001号2015年保字第02160002号
"2015年保字第11020385号(保)2015年抵字第11020454号(抵)"
东光县银利棉业有限公司、东光县于兴棉业有限公司、高恩亮、高恩强、孙怀升、孙怀博、杨敬果、李玉章;东光县大河百益棉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本金余额利息及逾期利代垫费用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编号 贷款行
息、罚息余额及抵押物
1 河北耀胜石油专 35969993.5125560394.32 353162.00"2015年借字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 用管有限公司第02160002号 公司府西支行
2015年借字
第05200004号"
2 东光县大河百益 18500001055892.435000.002015年借字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
棉业有限公司第11020007号 公司东光支行
3 东光县银利棉业 950000577011.72 5000.00 2015年借字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第11030001号 公司东光支行
"2015年保字第11020384号(保)2015年抵字第11030024号(抵)"
东光县大河百益棉业有限公司、东光县于兴棉业有限公司、高恩亮、高恩强、孙怀升、孙怀博、杨敬果、李玉章;东光县银利棉业有限公司名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