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市场监管总局5月26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将于今年8月15日起实施。该标准的出台有利于引导市场理性回归,是强化监管、整治过度包装的良好开端。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司长刘洪生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深入开展食品过度包装治理。针对粽子、月饼、茶叶等重点商品,加大抽检、网络监测、广告价格监管力度,对于过度包装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生产销售环节进行全链条查处,依法纳入信用惩戒机制。市场监管部门还将过度包装执法纳入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进行部署,体现了对遏制过度包装问题的高度重视。
很多消费者有这样的经历:花高价购买包装精美的产品,拆开“里三层外三层”的包装,商品本身没多少价值。有人认为,过度包装是现代的“买椟还珠”。此前,工信部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修订,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
过度包装(Over Package),用专家的话说就是:包装的耗材过多、分量过重、体积过大、成本过高、装潢过于华丽、说词过于溢美等。商品过度包装已经严重背离了其应有的价值和功能。过度包装危害有哪些?如何限制过度包装?
“仪式感”最终是消费者买单
2020年,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电商平台商品包装抽查时发现,50批次商品中有12批次涉嫌过度包装,其中化妆品包装不合格率高达70%。
江苏苏州的小刘每逢开春有吃青团的习惯,采购过程中,各式各样的“青团礼盒”让小刘眼花缭乱。“有很多‘青团礼盒’价格比散装青团高很多,味道却一般,筛选起来费时费力。”小刘说。
“化妆品和食品行业是过度包装的‘重灾区’。”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说。食品消费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消费量大且有分开包装的需要,给了商家过度包装的可乘之机。化妆品通过多层包装,能够提高附加值,迎合一部分消费者的需求,刺激销量、增加利润。在“小红书”平台上,不少网友对一些包装精美的化妆品评价是“用心又精致”“仪式感满满”。
商家通过过度包装增加利润,部分消费者购买过度包装的产品获得“仪式感”,看似“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损害的却是消费者的权益。
一方面,过度包装带来的“仪式感”要由消费者买单。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曹明德说,对大部分消费者来说,包装盒拆开就扔掉,只有产品具有使用价值。但在实际中,包装的成本包含在商品价格内,最终转嫁到消费者头上。商品包装越臃肿,消费者会花更多的钱,却不会得到更多的使用价值。
另一方面,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往往是有什么买什么,如果所有商家都出于增加利润的目的,让过度包装之风愈演愈烈,久而久之在货架上只能看到过度包装的产品,消费者只能被迫接受,为过度包装掏腰包。“因此,亟须在供给侧方面对过度包装加以规制。”曹明德说。
“我们需要一个可量化的标准约束商家,要求商家在前端提供绿色环保的包装,让监管者判断、查处过度包装时有据可查。”刘建国说。
过度包装有了明确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和化妆品包装要求,市场监管总局5月26日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今年8月15日起实施。
修订后的《标准》将从月饼和粽子的包装需求、商品必要空间系数、包装层数、混装情况等方面作出更严格的规定,旨在进一步限制过度包装。
从包装层数来看,《标准》将月饼和粽子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同时,《标准》明确商家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20%;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包装成本不超过产品销售价格的15%;月饼和粽子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标准》还禁止月饼与其他产品混装,粽子与超过其价值的产品混装。
《标准》规定,食品或化妆品内装物的体积是用净含量乘以必要空间系数来表示,必要空间系数的取值依据产品而定。怎样使用必要空间系数测算?以酒类商品为例,酒的必要空间系数是13,一瓶500毫升的白酒允许的包装空隙率不超过30%,可以计算出这瓶白酒外包装的最大允许体积为9285.7立方厘米。假设这瓶酒外包装的长宽高分别为20厘米、15厘米、30厘米,则实际外包装体积为9000立方厘米,小于最大允许值,符合标准要求。
购买食品及化妆品类商品时,消费者如何分辨商品是否存在过度包装?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副司长魏宏介绍,消费者可以通过“一看、二问、三算”,简单判断月饼等商品是否属于过度包装。一是看商品的外包装是否为豪华包装,包装材料是否属于昂贵的材质。二是标准严格限定了包装层数要求,在不能拆开包装的情况下,要问包装有几层,层数是否符合要求。三是测量或估算外包装的体积,并与允许的最大外包装体积进行对比,看是否超标。
“过度包装对环境危害很大,出台标准恰逢其时。”曹明德说,包装材质主要是纸、塑料等,在生产过程中不仅会消耗木材等资源,还会排放相关污染物,运输过程中也产生碳排放,这一切本可以避免。
包装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也不容小觑。研究表明,我国包装废弃物约占城市生活垃圾的30%至40%,在这些包装废弃物中,不少是由过度包装产生的。“包装废弃物进入垃圾收集处理系统后,会占用相关资源。进入填埋厂会占有土地资源,进入焚烧场则会污染空气。”刘建国说。
如果包装废弃物没有进入垃圾处理系统中,对环境的危害会更大。在一些农村地区,垃圾处理系统尚未完全覆盖。“特别是有些塑料废弃物会转化成微塑料,长远来看,会对水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害。”刘建国说。
多措并举根治“屡禁不止”
近年来,各部门陆续制定出台《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绿色包装评价方法与准则》等国家标准,但相关标准落实起来面临阻力。过度包装危害大,为啥屡禁不止?
“之前出台的规定大多数是原则性、鼓励性、导向性的,缺乏具体法律条文支撑,没有明确罚则,对商家限制力度还不够。”刘建国说,“另一方面,食品、化妆品等商品销售量大,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且过度包装问题涉及生产商、销售商等多方面,管理难度大,监管中阻碍多,客观上增加限制过度包装的困难。”
一些企业也存在对包装环节估计不足的问题,不经意间“包装过猛”。“为应对仓储、运输、销售各个环节中可能遇到的磕碰和损坏,商家对商品进行保护性包装是必要的。”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孙俊军介绍,目前中国有43万余家包装企业,规上企业8800多家,一些小型包装企业对包装的把控能力偏弱,容易导致为提升安全系数而过度包装的情况。
曹明德认为,限制过度包装,除了食品与化妆品,还需要面向其他重点行业采取针对措施。去年,《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包装选用要求,包括建立实施包装物管理制度、按规定使用环保材料、包装减量化措施等,同时鼓励寄递企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回收流程,对包装物进行回收再利用。
是否需要制定相关法律以加强限制力度?“立法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由于政策具有灵活性、倡导性的特点,采取政策先行的办法行之有效。”曹明德说,“长远来看,有必要结合有效的、成功的政策经验,制定相关行政法规,对过度包装进行规制。条例施行后,结合实践效果加以完善,最后上升为法律。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我们拭目以待。”
刘建国说,在未来,只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还需要相关实施细则、实施办法、配套政策等,多措并举增强立法效果,推动法律落到实处。
“在社会营造绿色消费的氛围,形成低碳消费的社会风尚,以保护环境为荣,以污染环境为耻,可以进一步解决过度包装的问题,这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曹明德说。
(综合新华社、中国质量报、中国消费者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