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廊坊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把工作推深做实。市、县、乡、村四级已全部按时印发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确定了本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了林长制协作单位和职责,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
本报讯(记者祝雪娟)近日,记者从廊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廊坊市、县、乡、村四级已全部按时印发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确定了本级林长名单及责任区域,明确了林长制协作单位和职责。全市共明确各级林长7140名,全面开展林长巡林工作。其中,市级林长14名,县级林长178名,乡级林长1438名,村级林长5510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任市双总林长,分管市领导干部任市副总林长。市委、市政府其他领导干部任市级林长。各县(市、区)参照市级设置,分别设立双总林长、副总林长和林长;乡、村和国有林场等经营管理单位分别设立林长、副林长。
高位推动。该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干部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面推行林长制,把工作推深做实,目前已发布3次市总林长令,对制度建设、林长巡林、森林草原防火、森林资源保护、国土绿化等提出明确要求。其他市级林长均按林长职责开展了相关工作,为全市作出了表率,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协同推进。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办落实职责,全力推进林长制改革。为密切全市检察机关与林长办公室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林长履职尽责,市林长办联合市检察院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明确6项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进一步构建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森林草原管理新机制。为巩固造林绿化建设成果,依法严厉打击涉林、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市林长办又联合市公安局建立“林长+警长”协作机制,建立5项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改革走深走实。同时,市级确定林长制协作单位18个,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合力推进林长制改革。
层层落实。各地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召开专题会议,出台专门文件,建立配套制度,制定工作台账,逐级明确了林长名单、工作职责和责任区域。目前,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长办)统一设置了12个样式美观、信息齐全、环保节能的林长制公示牌,安放在各县(市、区)、廊坊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廊坊)的重点区位和显著位置,对各级林长的姓名、职务、职责、责任区内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目标,监督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建立制度。该市研究制定了林长会议、考核办法、巡林督查、信息公开、部门协同、工作协调等6项配套制度,为林长制有效运行提供了可靠保障。
林长制的建立为推动全市林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森林城市创建顺利推进,该市在持续巩固提升国家森林城市的基础上,积极推动县级开展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其中,三河、大厂、固安等3个县(市)已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三河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已获得国家批复备案。该市出台了《森林乡镇(村)评价指标》,将创建市级森林乡镇、森林乡村,与创建国家、省级森林城市和省级森林乡村形成联动机制,形成三级同创、三级联创的良好局面。评价认定省级森林乡村44个、市级森林乡村52个,全市乡镇村庄林木绿化率达34.12%。
国土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去年,全市共完成营造林17.12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35.2%。其中,造林完成2.06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03%;营林完成15.52万亩,占全年任务的141.1%。今年上半年,全市已完成营造林9.91万亩,占年任务的79.3%,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森林草原火灾“零发生”。该市以网格化管理为抓手,严格执行火情“零报告”制度,加强巡查,加强预警监测,加强宣传,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防结合,强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通过夯实责任、严格防控、排查整改、广泛宣传、督导检查等举措,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林长制改革氛围日益浓厚。该市各级积极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县、乡、村三级积极争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林业产业和林业资源保障示范点,以点带面,到2025年,全力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林长目标责任体系更加完善,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五绿”协同推进,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主要指标稳步提高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