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宏博)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2022年河北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经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形式审查、综合评审、结果公示等多个环节,最终,30家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获评“省级生态农场”,有效期3年。据了解,评选出的30家“省级生态农场”,将从中择优选拔10-12家农场推荐参加国家级生态农场评价。
2022年我省“省级生态农场”评价工作由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总站组织开展,旨在总结推广生态农业建设技术模式,宣传推介绿色优质农产品,积极探索生态农业扶持政策,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让生态农场建设成为支撑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重要平台和有力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