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处置以下资产,特发布此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保证人:河北宏峰压滤机有限公司、张国军、朱玉英、夏春雷、梁艳;抵押物:河北路特桥梁配件有限公司名下130台/套机器设备抵押,袁珂馨、袁野名下位于衡水市永兴西路367号永兴6号楼100.35平方米房产抵押
序号 借款人名称 所在地 债务情况(截至2022年1月18日)担保情况 当前资产状况
币种本金(元) 欠息(元) 垫付费用
1 河北路特桥梁 衡水 人民币7794615.05 4,280,287.10 40456.00已进入
破产程序
合计7794615.05 4,280,287.10 40456.00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联系人:任先生、周先生
联系电话:0311-88611638、88611568
电子邮件:renbinsheng@coamc.com.cn
分公司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83号东方大厦20层
邮编:050000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
010-66507825(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0311-88611301(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
财政部驻河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电话:0311-83050717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电话:0311-68098122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本公告的有效期为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