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北京金蝉汇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北京金蝉汇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
特此公告。
保证人:河北正君必德商贸有限公司、刘刚、冯喜报、张彦国,质押人:刘刚。
保证人:刘刚、杜杰晖、高伟霞、河北正君必德商贸有限公司,质押人:刘刚。
保证人:刘刚、米自贤、薛丽娜,质押人:刘刚。
保证人:邱县东方锦绣农业有限公司、武仁奇、马秀华。抵押人:邱县宏茂纺织有限公司、武仁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本金余额债权总额备注
1 河北源海泉贸易有限公司2,700.003,654.50保证+质押
2 石家庄市星宇腾达商贸有限 2,399.603,358.17保证+质押
公司
3 河北正君必德商贸有限公司799.001,096.73保证+质押
4 邱县宏茂纺织有限公司971.961,249.30保证+抵押
合计6,870.569,358.70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相应承继人应支付给北京金蝉汇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