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投资保险导刊

新华保险以案说险

网红直播勿轻信 网上投保需谨慎

案例简介

2021年初,王女士观看财经网红直播介绍的一款“多功能保险”,声称任何疾病都可以得到赔付,并将该产品与同业多款产品进行了对比,凸显产品优势。王女士投保了这款保险产品,并在直播平台客服的安排下完成了回访。

2022年3月,王女士因意外受伤住院治疗,但遭保险公司拒赔,才了解到该款产品的保险责任与宣传的情况不符,且主播已注销账号,王女士悔不当初。

案例分析

本案中所谓的网红主播夸大宣传保险责任,不具有金融直播营销广告主体资格,不属于正规金融渠道,王女士盲目跟风投保,收到保险合同后也未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没有按照实际情况配合完成回访,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消费风险提示

不轻信、不轻点。目前大部分直播营销更倾向于发挥流量引导作用,通过直播吸引消费者关注后,以提供购买链接或导流到线下的方式,促使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或服务。消费者应弄清发布营销广告、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主体,注意相应的金融机构、中介机构或人员是否具备从业资质,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和渠道。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不在正规金融机构销售渠道以外的页面随意提供个人重要金融信息、身份信息等,以防范欺诈风险和个人信息泄露风险。

理性看待、了解全面。建议消费者理性对待直播营销行为,在购买前充分了解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重要信息,如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除外责任、缴费要求等,树立量入为出的消费观,坚持科学理性的投资观,警惕一些金融直播营销中信息披露不足、风险提示不到位、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销售误导问题,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清醒认知、审慎评估。金融产品与普通商品有所不同,一般需要根据消费者或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针对性推介,而直播带货模式下无法有效识别每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也做不到一对一的充分沟通。公众应对此有理性、清醒的认知,不被直播营销所营造的氛围煽动而盲目消费或冲动投资,审慎评估自身是否能够承担或接受,根据自身实际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

2022-05-27 新华保险以案说险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06901.html 1 网红直播勿轻信 网上投保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