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借款人名称担保人名称 账面本金余额 账面利息账面孳生息债权总额 备注
1 石家庄海杰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李平金、梁立平、耿彦宾、刘素芬。 1490 297.12523.662310.78
2 赞皇县方盛矿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李亚博、张晓蕾、李凯轩、王鹏飞。抵押人:河北聚祥泰陶瓷有限公司。 1794.02 48.901107.312950.23
3 石家庄谷穗商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田立峰、陈奕颖、贾朋辉、米树军担保。抵押人:时彦杰。 1194.89 21.41486.721703.02
4 赞皇县赞鑫矿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王喜民、张爱习、张泽军、林宇涛。抵押人:赞皇县赞鑫矿业有限公司。 1010.58 259.12395.371665.07
5 赞皇县亿达商贸有限公司 保证人:王志敏、李巧英。抵押人:秦文静。 673.54 17.60258.64949.78
根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与舒庭河北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舒庭河北商贸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特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从通知之日起立即向舒庭河北商贸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7月3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及利息,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相应担保人或其承继人应支付给舒庭河北商贸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