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志军)为规范保险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河北银保监局《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自2022年6月1日起,消费者在河北省辖内投保人身保险产品“双录”范围将全面升级。
“双录”范围为个人投保一年期以上的人身保险产品,而投保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团体保险的,无须“双录”。此次“双录”要求适用于在河北省辖内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等各类保险机构。
6月1日前,部分保险机构选择不同地市或销售渠道开展“双录”试点。6月1日起,将全面正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