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全胜(身份证号:132906520315653,住址:河间市尊祖庄乡许马营村),2006年3月26日在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尊祖庄信用社借款3万元,由张兰方(住址:河间市尊祖庄乡许马营村)提供担保,合同号河尊农信保借字[2006]第123106260102号,已于2007年3月26日到期,现结欠本金3万元,结欠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张保群(身份证号:130984197309105132,住址:河间市尊祖庄乡东达路村),2005年4月28日在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尊祖庄信用社借款2万元,由张连厂(住址:河间市尊祖庄乡东达路村)提供担保,合同号河尊农信保借字[2005]第123104280201号,已于2006年4月28日到期,现结欠本金2万元,结欠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
上述债务人应于2022年4月6日起向河间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履行所签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公告所示担保人应同时履行所签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债务人所欠利息按合同约定利率计算。如在2022年4月20日之前不能还款或商谈还款事宜,债权人将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将债务人的不良信用记录输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如对贷款数额、利息、担保方式、时效问题等有不同意见,请于本公告后10日内持有关证据向我社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