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安平县蓝亿丝网制品有限公司、安平县长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王垒、刘巧彦、马晓阳、王颖娜、李更乐、杨伟力、赵会町:
河北九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受让方”)兹通知贵方,根据其作为债权人及受让方与北京盛元汉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作为转让方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合同编号:NPL-ZR-20211229-0013)和所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转让方已经将其在如下表格所列的标的资产的所有权利及相关利益【本金及全部利息(含罚息、复利)及其他费用】一并出售、让与、转让并交付给受让方,请贵方向受让方履行贵方在有关借款合同和/或担保文件下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转让方:北京盛元汉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河北九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4月6日
单位:元(人民币)
放款人 借款人合同编号截至2021年7月截至2021年7月担保人担保合同编号抵/质押物
31日本金(元)31日利息(元)
中国银行股安平县蓝亿衡中小额2016068号
份有限公司丝网制品有衡中小借5,093,513.322,221,786.80安平县蓝亿丝网衡中小质2016068号保证金
衡水分行限公司2016068号制品有限公司
安平县长明铁路衡中小保2016068-1号
器材有限公司
王垒衡中小保2016068-2号
刘巧彦衡中小保2016068-2号
马晓阳衡中小保2016068-3号
王颖娜衡中小保2016068-3号
赵会町衡中小抵2016068-1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李更乐衡中小抵2016068-1号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杨伟力衡中小抵2016068-2号房产
衡中小承3,457,291.61安平县蓝亿丝网衡中小质2016264号(确)保证金
2016264号制品有限公司
注:以上利息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截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数额(含罚息及复利)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