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29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是供需有效衔接的重要保障,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坚实基础,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国民经济循环高效畅通、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意见要求:
以健全的信用机制畅通国内大循环。强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全面推行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对科研活动全过程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诚信意识;推进质量和品牌信用建设,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强化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方面诚信要求,扩大国内市场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完善流通分配等环节信用制度,准确评判信用状况,提升资源配置使用效率,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打造诚信消费投资环境,鼓励探索运用信用手段释放消费潜力,在医疗、养老、家政、旅游、购物等领域实施“信用+”工程;完善生态环保信用制度,全面实施环保、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加强各类主体信用建设,围绕市场经济运行各领域各环节,对参与市场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以及自然人等各类主体,依法加强信用建设。
以良好的信用环境支撑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优化进出口信用管理,引导外贸企业深耕国际市场,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加强国际双向投资及对外合作信用建设,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健全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力度,保持和提升对外商投资的吸引力;积极参与信用领域国际治理,积极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按照扩大开放要求和我国需要推进修订法律法规。
以坚实的信用基础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创新信用融资服务和产品,发展普惠金融,扩大信用贷款规模,解决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加强资本市场诚信建设,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法治和诚信基础,健全资本市场诚信档案,增强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强化市场信用约束,充分发挥信用在金融风险识别、监测、管理、处置等环节的作用,建立健全“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的风险防范化解机制。
以有效的信用监管和信用服务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健全信用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创新信用监管,加快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培育专业信用服务机构,加快建立公共信用服务机构和市场化信用服务机构相互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信用服务体系;加强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形成崇尚诚信、践行诚信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