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客户王某购买了一份重疾保险并附加了住院医疗及意外门急诊,保单生效日为2018年1月12日。王某的保单2021年因未按时缴纳续期保费而导致失效,2021年11月6日王某办理了保单复效业务,现保单为正常有效状态。
2021年11月30日王某患病住院治疗,12月递交资料申请理赔。经查,王某出险时保单属于观察期内,所以保险公司拒绝客户此次理赔诉求。
案例分析
客户因忘记续缴保费导致保单失效,虽然后期办理了复效业务,但是医疗类或是保障类的保险产品在复效业务成功后,观察期需要从复效业务成功日期重新计算。
小贴士
按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未按规定时间缴纳保险费的,自保费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欠交的保险费,如果在宽限期截止日24时仍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效力中止。
本主险合同效力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不承担保险责任。且保单在办理复效业务后,保单的观察期需要从办理复效业务成功后开始重新计算。
风险提示
1.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2.保险观察期:观察期是健康险合同中一项很重要的特殊条款,观察期也就是免责期,意思就是客户在观察期内确诊的疾病,保险公司是不会针对此次疾病产生的费用进行赔付的。(王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