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风采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以四个“三”严格行政执法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深化“三项改革”。持续深化应急管理体系改革,基本实现应急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全过程管理,基本实现应急力量资源的优化管理,基本实现向多元灾害事故救援的转变。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了“一个执法主体、一支执法队伍、一个窗口对外”的执法体系。如期完成市县两级森林防灭火职能、机构、队伍向应急部门的划转工作,保证了转隶期间的森林防灭火工作不空档、不断档、不出险情。健全“三项制度”。修订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出台10项配套制度、7个清单、10个执法流程图和1套执法手册,推动了执法公正、公开、透明。完善“三个清单”。修订本级的权责、执法、罚没三个清单,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着力破解“屡查屡罚查不出深层次隐患问题”的难题。严抓“三个落实”。严抓自由裁量权、政务公开、法制审核落实,成立行政处罚案件审议委员会,健全立案、取证、审理、回避、法律顾问等工作制度,坚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提交案审会议讨论决定,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工作,推动执法案卷评查常态化,加强行政过错责任追究。

(石鑫)

2022-02-10 秦皇岛市应急管理局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101062.html 1 以四个“三”严格行政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