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GHZC-ZQSR-2021461004),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详见以下债权转让附表),已于2021年10月29日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该等债权对应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所有相关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及担保权利、诉讼查封、申请强制执行等)也已依法转让给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该等债权有关的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该等债权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立即向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特此公告。
邢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 贷款机构借款人借款合同编号及名称担保人名称担保合同编号及名称
1 邢台银行河北广召钢860182020121122968号邯郸市昊日物资有限公司、860182020121122968-3号保证合同、
股份有限铁贸易有限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新鑫(邯郸)滚动轴承有限公860182020121122968-4号保证合同、
公司邯郸公司司、郑永竹、赵晓敏、薛士超、860182020121122968-5号保证合同;2020年12月11日
龙湖支行赵晓利、赵晓亮、李晓彩、签订的夫妻还款承诺(贷款)(赵顺兰、赵志海)、个人还款承
赵志海、赵顺兰、郭建波诺(贷款)(郭建波)、夫妻还款承诺(贷款)(薛士超、赵晓利)、
夫妻还款承诺(贷款)(赵晓亮、李晓彩)
2 邢台银行邯郸市昊日860182021012827512号邯郸华源金属搪瓷制品有860182021012827512-1号保证合同、
股份有限物资有限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限公司、邯郸市宸宇房地产860182021012827512-2号保证合同、
公司邯郸公司开发有限公司、新鑫(邯郸)860182021012827512-3号保证合同、
龙湖支行滚动轴承有限公司、郑永竹、860182021012827512-4号保证合同;2021年1月28日签
赵晓敏、赵志海、赵顺兰、订的夫妻还款承诺(贷款)(赵顺兰、赵志海)、夫妻还款承诺
郭建波、郑杏科、李换芹(贷款)(郑杏科、李换芹)、个人还款承诺(贷款)(郭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