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有关规定,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与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及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债务人)及担保人,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义务。特此公告。
联系人:曹荣荣 0311-68001207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1年8月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其相应担保人或其继承人应支付给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照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若借款人(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河北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0日
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8月5日
债权资产明细表
序号 债务人名称贷款行 贷款本金余额 综合授信/借款合同编号担保人名称 担保合同号
1 河北省出版对外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13,000,000.00 0572457/0634934 保证人:河北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572457-001
易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石家庄分行 13,000,000.00 0572457/0635182
13,000,000.00 0572457/0635250
13,000,000.00 0572457/0635251
13,000,000.00 0572457/0635253
13,000,000.00 0572457/0635255
13,000,000.00 0572457/0635256
9,000,000.00 0572457/0635257
2 河北文华嘉壹农业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49,500,000.00 0391757 保证人:河北文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391757-001
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石家庄分行 抵押人:河北文华嘉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0391757-002
3 保定市秀兰混凝土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28,273,058.05 0471766/0544774 保证人: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0471766-001
搅拌有限公司公司石家庄分行 郝海玲、康玉英、康玉柱个人无限连 0471766-002
带责任保证。 0471766-003
抵押人:河北秀兰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0471766-004
康玉英 0471766-005
0471766-006
合计 177,773,05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