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区域邯郸

遗失声明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孟镇村民不慎遗失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需登报声明作废,以下是丢失证件村民(户主)信息:

户主姓名:董军社

身份证号:13232519761225501X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52039号。

户主姓名:张建华

身份证号:13232519700905503X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31331号。

户主姓名:刘军锋

身份证号:132325197101014230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035659号。

户主姓名:王洛顺

身份证号:132325195008054239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09863号。

户主姓名:王金扩

身份证号:13232519620924421X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28407号。

户主姓名:王彦法

身份证号:132325197201174215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50402号。

户主姓名:王彦生

身份证号:132325196707244212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50403号。

户主姓名:武占强

身份证号:130182198507235315

土地经营权证号:藁城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第131458号。

特此声明。

藁城区南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6日

2022-01-11 2 2 河北经济日报 con99616.html 1 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