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丰法)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持续拓展法院执行创新成果,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向着破解执行难不再是“老大难”目标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2019年,丰宁某矿业公司一直拖欠数十位债权人债权,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并且拒不执行已生效法律文书。其中五位债权人向丰宁法院申请评估拍卖该矿业公司名下唯一有价值的采矿权,用以偿还所有债权人债务。
在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中,丰宁法院委托北京中天华伟矿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拟拍卖矿权作出评估。据此,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4日,丰宁法院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该采矿权进行了第一次网络司法拍卖,经拍卖,某控股有限公司以高出报价近十倍金额成交。正当债权人满心欢喜以为自己终于能够拿到执行款时,意外发生了,在法定期间内某控股有限公司未缴纳尾款,出现悔拍。这既是对司法资源的浪费,也是对所有债权人的不负责任。为此,丰宁法院全面进行分析论证,深入研究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通过深入研究最高法执法理论依据和执行案件实践案例,丰宁法院进行了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
第二次拍卖在2020年4月27日10时至28日10时进行,共有五位竞拍者,成交人为北京某珠宝有限公司,成交价约略高于上次,然而,悔拍情形再次出现。截止到2020年5月8日17时前,成交人北京某珠宝有限公司未向指定账户交款,又出现悔拍。
2020年5月11日,丰宁法院依据第二次成交规则,通知出价第二高者承德某商贸有限公司交款成交,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法院账户交款成交。丰宁法院又于2020年5月19日通知出价第三高(即守约者中出价最高者)丰宁满族自治县天润吉成矿业有限公司交款成交,该公司于2020年5月19日向丰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账户缴纳成交款,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得以成交。丰宁县人民法院遂裁定案涉矿权归买受人天润吉成矿业公司所有。
虽然在两次拍卖中接连出现悔拍现象,但得益于丰宁法院在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中依法制定的最高报价悔拍后由后续最高报价者依次成交的规则,保证了诚实有序的最高报价者权益,遏制了虚假、恶意高报价者搅局的情形,提高了执行效率,维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人民法院在网络司法拍卖中的公开、公平、公正和安全、高效原则,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丰宁法院在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在执行攻坚战上建立了网络查控机制、失信受罚诚信有奖、对查控财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等方法措施,勇于探索,大胆创新,走出了一条让执行难不再是“老大难”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