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卓)为进一步加强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规范保险销售行为,从源头上治理人身保险销售误导问题,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河北银保监局印发《河北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共八条二十九款,适用于在我省销售人身保险产品的所有人身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兼业代理机构。《通知》主要包括五项内容:一是扩大人身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范围。将可回溯管理实施范围扩大至向自然人销售的保险期间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产品(含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但保证续保的人身保险产品)。二是完善可回溯录制内容。要求保险销售人员展示有效身份证明,向投保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新型人身保险产品、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产品,需根据产品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进行特别说明)。投保人经销售人员询问作出是否已如实告知的答复、确认投保单填写信息是否为其本人真实意思表示等。三是鼓励新技术的运用。各机构可通过嵌入系统语音、视频等方式,向投保人告知保险产品条款等,或在满足相关要求条件下开展远程“双录”。四是统一录制的质检标准。明确要求各机构建立健全质检制度,配备与销售岗位独立的质检人员,对全部成交件视听资料按不低于30%的比例在犹豫期内全程质检。五是规范资料保存和管理。明确所有视听资料应保存在省级及以上保险公司和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要求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外泄和复制,严禁用作其他商业用途。
《通知》将于2022年6月1日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