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苏兰生)12月6日零时起,保定市区启动市政府定价巡游出租车客运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在出租车运价外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
据了解,此次是保定市区首次实行此项价格联动。本次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费标准为每乘次0.50元,而现行出租汽车的起步价、车公里运价保持不变。同时,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收费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不得向乘客加收其他任何费用。此外,巡游出租汽车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网约叫车运营服务的,不得收取每乘次0.50元的燃料附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