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安蓓 闫依琳)近期国务院批复了《“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规划为引领,构建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1+N”政策体系。
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规划是第一个全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五年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目标定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这位负责人说,将细化支持各类型区发展的政策举措,共同形成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政策体系。